. 外籍勞工家屬死亡,能否請領家屬死亡喪葬津貼?要準備哪些文件?
參加勞工保險之外籍勞工,其父母、配偶或子女死亡,得依勞工保險條例第62條規定申請家屬死亡喪葬津貼。
外籍勞工須填具申請書並檢附死亡證明、親屬關係證明、護照及居留證影本。
所檢附之文件為我國政府機關以外製作者,應經下列單位驗證:
(1)於國外製作者,應經我國駐外使領館、代表處、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;其在國內由外國駐臺使領館或授權機構製作者,應經外交部複驗。
(2)於大陸地區製作者,應經大陸公證處公證及我國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。
(3)於香港或澳門製作者,應經我國駐香港或澳門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。
(4)所檢附之文件為外文者,應檢附經上述各點所列單位驗證或法院、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。